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允许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若考虑“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后可以出售,价值量将得到大幅提升,有望达到千亿市场规模。随着国内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相关法律逐渐健全,法律执行力度逐渐加大,行业将逐渐超规范化发展,再制造企业的旧件来源也将大量增加,促进行业蓬勃发展。
报废车,在外国的意思是指第二手的汽车或者是使用过的汽车,然而在我国也就没那么讲究了,我国社会对于报废车的定义就是“旧机动车”,那么,在2005年的我国和联合发布的报废车辆流通管理法当中,就有明确的报废车定义,意思是指办理了注册登记的手续,但是在达到我国制度报废标准之后所从事的车辆的交易或者是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汽车行为,我们基本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在我国核查合格的报废车交易市场出售的汽车,它们都是符合了我国的车辆流通相关规定的。
报废车肇事无保障。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车主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交警处理难,难处理,死者无安葬费,伤者无医疗费。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