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作为我省循环经济的重要一员,清晰认识到所肩负的重要使命:减少资源消耗,提高物资再生率,保护自然环境,增强我国可持续发展力量的艰巨任务。为此,从2008年成立之日起,公司就以谋发展、促环保、尊人才为经营理念,贯彻到公司的各个环节、各大领域之中,持续不断的渗透发展,凝华成其特的企业文化。
经过多年的积累沉淀,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孕育出了和衷共济,勇于开拓,爱护环境,对社会负有高度责任感的企业文化。公司全体员工在该文化的熏陶感染下,养成了同心协力,热情主动、竭诚尽心服务公司、服务社会的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情操,不仅使公司各方面都得到了长足的、可持续的发展,也为环境保护,资源再生作出了的贡献。
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拆解;其中,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
报废车,在外国的意思是指第二手的汽车或者是使用过的汽车,然而在我国也就没那么讲究了,我国社会对于报废车的定义就是“旧机动车”,那么,在2005年的我国交通部和联合发布的报废车辆流通管理法当中,就有明确的报废车定义,意思是指办理了注册登记的手续,但是在达到我国制度报废标准之后所从事的车辆的交易或者是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汽车行为,我们基本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在我国核查合格的报废车交易市场出售的汽车,它们都是符合了我国的车辆流通相关规定的。
报废车上路一旦发生事故,不管是谁的责任,都由报废车驾驶员一方负全责。同时,保险公司不给报废车办理保险,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按规定,达到报废标准办理报废注销手续,车主可领取老旧汽车报废补贴资金。 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报废后,车主可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车主拥有原机动车应在3年以上。如果机动车所有人自办理机动车报废回收手续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车管所收回并重新启用。
我国的报废汽车数量递增式增长,预计2020年将逼近1850万辆。面对即将到来的报废汽车数量急剧攀升的挑战,废弃资源的绿色回收利用必然要尽快上升至实际可操作层面,在明确有关各方的具体责任后,促进国内报废汽车的回收再利用工作从理论计算阶段向实际回收进行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