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古交报废汽车办理,太原回收私家车报废 上门回收,太原娄烦回收报废公交车 回收大型报废车,报废汽车办理费用 |
面向地区 |
一是报废汽车露天堆放占用大量土地,如不加强循环利用,随着报废汽车数量的增多,我国将可能成为世界大的「汽车垃圾场」。
二是以排放水平低于国 Ⅰ 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 Ⅲ 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黄标车」为主的废旧汽车对空气的污染很大。据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数据显示:2016 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为 4.472×10^7 t,汽车是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 CO 和 HC 超过 80%,排放的 NOx 和 PM 超过 90%。按排放标准分类,国 II 及以下的行将报废的老旧汽车保有量占 12.8%,但 CO、HC、NOx、PM 的排放占比分别达到 60.7%、60.6%、43.6%、67.1% 。
三是拆解环节对报废汽车废弃物的不规范处理将造成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报废汽车的废油、废液、废电池、汽车破碎残渣(ASR)及有毒废弃物(含铅、汞、镉、铬等),如不经过严格的回收处置将对土壤、水体和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加速淘汰「黄标车」,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是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第九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样式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第十一条 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拆解;其中,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九条 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所得;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必要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太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运营中心成立于2008年,总建设规模为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 6 万台,占地 150 亩的标准化回收拆解公司。地址位于太原市清徐县工业园区山西物产再生资源产业基地。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回收拆解 2 万台报废汽车项目,已建设完成,工程占地面积80亩,投资5000万元,建设拆解车间6000㎡、仓储5000㎡,硬化场地及车辆暂存区25000㎡,绿化面积达到19400㎡,目前共计投资9000多万元。 2017年已建设完成报废汽车回收交易中心、监销车间、预处理车间、大型车辆拆解车间、精细化拆解车间、自动化仓库、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系统及半封闭钢结构式车间,办公用房等。2017年拆解加工运营中心已取得太原市环评、消防验收。2018年5月通过部门验收,2019年5月获得颁发的备案资质证书,是太原市 一家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的公司。
2019 年底计划建设第二期年回收拆解能力达到4 万台报废汽车的项目,规划占地 120亩,计划总投资 6000 多万元,计划建设目,发动机精细化拆解项目、新能源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太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加工运营中心目前已引进自动化拆解报废汽车设备 346 台(套)。日立原装大型拆解机,清障车,叉车、牵引车、大型抓钢机、剪切机、鳄鱼剪、打包机、美国原装进口4000马力破碎线、破碎能力达到每小时120吨,拆解中心拆解物料、废钢、车壳等送入破碎线进行破碎,破碎后送入集团进行深加工。
公司将加快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示范工程建设,快步建成科技、环境清洁、资源节约、管理现代的报废汽车绿色拆解中心,通过推进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汽车绿色拆解与再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课题的产业化示范应用,提升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资源利用水平,促进太原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主营行业:废旧交通工具 |
公司主营:太原报废汽车回收,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太原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太原车辆报废回收中心--> |
采购产品:报废汽车 老旧车 黄标车 废旧物资 |
主营地区:太原 |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
注册资金:人民币13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08-06-24 |
员工人数:51 - 10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08-06-24 至 2038-12-31 |
最近年检时间:2021年 |
登记机关:山西省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锈钢产业园区分局 |
年营业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年 - 1 亿元/年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钢材、不锈钢、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设备、汽车配件、铁矿粉、生铁、铁矿石、石灰石、铝钒土、煤制品(不含洗选煤)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厂房面积:38000平方米 |
月产量:500台 |
是否提供OEM:是 |
公司邮编:030000 |
————— 认证资质 —————
太原本地报废汽车办理热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