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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提高车企面临新挑战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一方面在大力推动修订后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另一方面要强化汽车制造商的责任,鼓励汽车制造商加强与回收拆解企业的合作和交流,要求汽车制造商为回收拆解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要抓紧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进一步明确报废条件,严格车辆年检和转移登记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报废汽车流向社会。 高东升表示,做好汽车回收利用,要树立源头控制的理念。“源头控制怎么来做?一个是从产品的设计、制造阶段就要考虑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还有一个,要抓后的报废阶段,我们要重视回收利用,”他强调,从这两头来抓,来促进汽车产品的绿色和回收利用。 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支出即考虑报废回收,制定标准。高东升透露,将研究制定强制性的,或者说非常明确的汽车的回收利用标准,促使汽车企业在设计阶段来考虑汽车产品报废以后的回收利用。
报废公车被私自倒卖 有人偷着回收私人的报废车,有人则偷着将报废的公车倒卖,从中获利。 一是报废汽车露天堆放占用大量土地,如不加强循环利用,随着报废汽车数量的增多,我国将可能成为世界大的「汽车垃圾场」。 二是以排放水平低于国 Ⅰ 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 Ⅲ 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黄标车」为主的废旧汽车对空气的污染很大。据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数据显示:2016 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为 4.472×10^7 t,汽车是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 CO 和 HC 超过 80%,排放的 NOx 和 PM 超过 90%。按排放标准分类,国 II 及以下的行将报废的老旧汽车保有量占 12.8%,但 CO、HC、NOx、PM 的排放占比分别达到 60.7%、60.6%、43.6%、67.1% 。 三是拆解环节对报废汽车废弃物的不规范处理将造成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报废汽车的废油、废液、废电池、汽车破碎残渣(ASR)及有毒废弃物(含铅、汞、镉、铬等),如不经过严格的回收处置将对土壤、水体和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加速淘汰「黄标车」,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是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汽车的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每年的报废量也随之增加。报废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成为回收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节约原生资源,实现环境保护、国家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作为一个新崛起的汽车大国,汽车回收制度的确立和强化是必然的选择。 报废汽车中的许多物件,像旧发动机、旧轮胎等都可以进行循环利用。以旧发动机为“毛坯”, 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对主要零部件进行清理、检测、加工、更换,可以生产出“再制造发动机”。其功能、油耗、环保等指标完够达到新发动机的标准,其价格仅是新机器的50~60%。用这种办法,旧发动机85%的价值得到了利用;而回炉只利用了原价值的3%。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国际上每年旧胎翻新量一般占新胎量的10%。我国每年生产新轮胎1.01亿条,产生废旧轮胎约3000万条左右,其中400万条得到了翻新,仅占新胎量的4%。据测算,每翻新一条胎可节约橡胶4千克,碳黑2千克,尼龙帘布1.7千克,石油18千克,钢材1千克。只要使我国的旧胎翻新量达到国际一般水平,节约的资源量就是很可观的。
经过多年的积累沉淀,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孕育出了和衷共济,勇于开拓,爱护环境,对社会负有高度责任感的企业文化。公司全体员工在该文化的熏陶感染下,养成了同心协力,热情主动、竭诚尽心服务公司、服务社会的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情操,不仅使公司各方面都得到了长足的、可持续的发展,也为环境保护,资源再生作出了的贡献。
近年来,太原空气质量虽逐年改善,但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机动车污染问题日渐凸显。其中,加快国三及以下柴油车的报废更新,对于大幅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据相关资料显示,一辆国三柴油车每年能排放20427克颗粒物,是国五柴油车颗粒物排放量的10倍。据了解,太原约有5.1万辆国三及以下老旧柴油车符合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条件,其中的污染排放“大户”,也就是12吨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约有1.5万辆。为治理机动车污染,对这部分柴油车采取严格的禁行措施,业内分析,报废更新政策实施后,这部分柴油车将成为申领补贴的。
在全省范围内已经开展和拟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都要进行申请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企业拆解经营场地发生迁建、改建、扩建的,须重新申请企业资质认定。通过资质认定的,换发《资质认定证书》;未通过资质认定的,由省注销其原《资质认定证书》。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上传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核准后换发《资质认定证书》。
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主营业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是山西省商务厅批准的、国家商务部备案的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的再生企业。公司前身为山西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成立于1971年,是隶属于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省较早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的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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